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0字体:[ ]


 

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

现将《二一四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4109

二〇一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办法

贯彻区委团省委团绍兴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委十八届次全会要求,坚持“双网互动”统揽,继续围绕构建“四大工作体系”的目标,着力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在项目打造上求实效、在服务深化上有突破,进一步优化对全区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价方式,客观检验团工作完成情况,提升全区共青团工作水平,特制定2014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习总书记对共青团工作“三大根本性问题”和“两大战略性课题”的论述,围绕服务中心、服务青年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导向、科学考核、科学操作的原则,统一组织、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实事求是地反映各乡镇(街道)团委年度工作的效率、效益、效果,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2014年度乡镇(街道)团委的年度考核工作在团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宣传部牵头实施。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团委。按照街道中心镇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章镇镇、丰惠镇、小越镇、崧厦镇)、发展型乡镇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生态型乡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实行基层团组织差异化考核评比。

四、考核内容和分值设置

考核由职能工作、中心工作、综合评价、创新创优、主要指标部分组成,其中前两项实行百分制考核,后项为加减分考核。

(一)职能工作:40分。具体内容详见《二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1根据各乡镇(街道)团委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要点逐条量分。

(二)中心工作:60包括深化“双网互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建设、服务青年创业就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新团建、青春助力“五水共治”六大方面。根据各乡镇(街道)团委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要点逐条量分。

(三)综合评价:10

1.中期调研督导:5分。由团委书记室根据各乡镇(街道)团委半年度团工作调研督导情况按乡镇(街道)类别分级差量分。

2.书记室打分:5分。由团委书记室综合各乡镇(街道)团委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量分。

(四)创新创优:

1.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团委各单项工作(如深化“双网互动”街道区域化团建、非公企业团组织星级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少年平安行动先进集体创建、调研课题获奖等)获得上虞级及以上文件表彰或奖励的;承办区级及以上共青团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承接区级及以上工作试点的;团工作在绍兴市级及以上做典型发言或培育的典型被作为省级、绍兴市级优秀经验做法进行推广的,均按相应等级给予加分。其中,上虞级加1分,绍兴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被绍兴市、省、国家相关部门内设机构、部室表彰或奖励的,按降一级别标准加分)。同一工作项目被各级表彰的,按最高项计分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

2.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团委工作在绍兴市级及以上综合媒体报道(报纸单条不少于300字,电视单条不少于15秒)的。其中,绍兴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同一工作项目被数次报道的,按最高项计分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

3.特色品牌项目。各乡镇(街道)团委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立足区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特色亮点工作,可根据工作内容向团区委机关各部室申报不超过3项的最具代表性的特色品牌项目,特色品牌工作每项5分。具体由各部室根据工作情况量分。

(五)主要指标:

1.未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团组织负责人空缺超过3个月、团委书记长期空缺的,扣2分。

2.团的工作经费未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的,扣1分;已纳入的,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两新组织(包括农村合作组织)建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超出任务数的,按每增加20%,加0.5分计,最高不超过2分。

五、考核办法

(一)乡镇(街道)团委自评。各乡镇(街道)团委在201412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部分数据统计截止到1231日的可暂缓),并报团组宣部申请特色品牌工作加分的,请填写年度乡镇(街道)团委特色品牌项目申报表》(附2阐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其他加分,请填写《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加分申报表》(附3,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二)考核评审。召开述职考核会议,并通过实地踏看、查阅台账、青年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总体考评。

(三)综合评价。团区委书记室对各乡镇(街道)团委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量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折算纳入委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以书面形式向各乡镇(街道)党委领导反馈

(二)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各乡镇(街道)团委和团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团区委向组织部推优荐才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团委及时整改完善。

附件:1.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考核评分表

2.年度乡镇(街道)团委特色品牌项目申报表

3.年度乡镇(街道)团委加分申报表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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