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10-31字体:[ ]


 

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团委

2014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团委班子三年任期届满。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同时深化贯彻上级团组织关于“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双网互动”为统揽,在乡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团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和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的有关规定,坚持继续创新乡镇(街道)团的组织设置,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团委班子,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团委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信心、激情干事、创新创业,为助推我区“四个上虞”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健全乡镇(街道)团代表常任制

    1.团代表名额构成。乡镇(街道)团代会正式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组织会议、有利于团员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一般控制在30100人之间。代表构成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女代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5%,同时要充分考虑代表人员构成。

    2.团代表资格条件。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本地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直接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党员以及经党团组织提名的党员。代表须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立足岗位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密切联系团员青年。

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1)近三年来因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的;(2)近三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处理的;(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4)近三年各类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乡镇(街道)团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3.团代表产生方式。乡镇(街道)团委根据团员分布和团组织情况划分选举单位,分配代表名额。由各选举单位在组织团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20%。选举产生代表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4.健全团代表常任制。各乡镇(街道)团委要结合换届选举健全完善团代表常任制,要认真组织新当选团代表学习《乡镇(街道)团代表大会常任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团代表学习、履职的各项制度,鼓励其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切实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议事能力。

)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班子

1.团委班子职数构成。按照上级团委关于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有关要求,街道、中心镇及团员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乡镇团委原则上设委员132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6名;其他乡镇团委设委员913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4名。团委书记、副书记数量一般不超过委员数量的三分之一。乡镇(街道)团委班子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选配,其中乡镇(街道)机关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兼任的副书记至少配备1名,编制外副书记原则上要求配备1-5名(包含已选派的农村合作银行优秀青年到乡镇(街道)兼任的编制外副书记),其他具体人员构成要符合乡镇(街道)实际,充分体现代表性,并注重与乡镇(街道)团委组织设置的匹配。

    2.团委委员人选选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组织关系在本地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直接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党员以及经党团组织提名的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一定的工作优势或专业特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要特别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好青年”、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农村致富能人和产业带头人、大学生村官、骨干网格长、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等人员中选拔兼职团干部。

3.团委班子产生方式。按照选配标准的要求,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根据各乡镇(街道)团组织设置和委员职数情况,由团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以“双网互动”为统揽,全面深化基层团建工作

1.组建“双网互动”工作指导组织。设立乡镇(街道)“双网互动”工作指导委员会,运用“网络+网格”、“网上+网下”的工作模式和“双网覆盖、组团服务、自主管理、开放互联、组织引导”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格局创新和机制创新。各乡镇(街道)“双网互动”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换届选举后的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团委副书记兼任,成员由团委委员兼任。

2.建立工作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双网互动”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建立分片负责制,由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所在乡镇(街道)网格实行分片联系,负责指导片区“双网互动”工作;建立成员联系网格制度,根据网格数量和规模,尤其是网格内团组织数,合理安排每名成员网格联系数量,每名成员至多联系4个网格,负责指导网格工作推进并加强与网格内青年的常态联系。

3.创新职能工作载体根据团工作职能、重点,在乡镇(街道)团委下设“4+X”的职能工作小组。“4”即指各乡镇(街道)团委必须围绕青少年思想引导、志愿服务、服务青年创业就业、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等四大内容,分设4个职能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四项职能工作;“X”即立足区域实际,增设1个或多个职能工作小组,负责区域内共青团职能、重点工作的实施推进,其中各街道和中心镇团委必须增设至少1个职能工作小组。各乡镇(街道)团委设置的职能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3名,其负责人由换届选举后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副书记兼任,其他人员可从委员中选配,鼓励从符合条件的骨干网格长、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等中进行选配;其中书记、副书记最多兼任2个职能工作小组负责人。

、总体安排

本次集中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10月底启动,原则上在1215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是各乡镇(街道)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建设的一次重要机遇。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必要保证,确保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街道)团委要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团委的委员构成及职能工作小组设置方案需报经同级党委和团区委同意,并于1112日前完成。

    2.严格依章办事。各乡镇(街道)团委要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严格依章办事,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搞包办替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组织意图与代表的意愿相一致;要进一步加强团内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团委各项工作制度。

3.注重统筹兼顾。既要圆满完成团代会的各项任务,又要以此为契机,倾听团员青年心声,了解团员青年需求,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水平。各乡镇(街道)团委在团代会准备和召开期间,既要通过“网上”、“网下”营造氛围,努力把团代会开成隆重而活泼、充分体现青年特色的会议;更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的有关要求,努力探索扩大团内民主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团内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从思想上、制度上、作风上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附件:2014年全区乡镇(街道)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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