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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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 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 为提升我区“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优秀青年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25日(其中“青年文明号”培训为期一天,“青少年维权岗”培训为期半天) 2.培训地点:区青少年妇幼活动中心2311教室 3.报到时间:11月25日上午8:45前 二、培训对象 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业务负责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创建集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志愿服务通识、团属网站及新媒体运用、网评知识;创建业务知识;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等。 四、有关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业务培训,是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创建集体业务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将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3)于11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团区委工农青年部。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虞区青文办[2014]4号)要求,不参加本次培训的创建集体视同放弃本年度创建资格。未尽事宜,请与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钱晓婧,联系电话:82188843。 2. 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培训,是指导各单位规范化、创造性地开展争创工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的必要环节。请有关团组织按要求及时通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将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3)于11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团区委办公室,不参加本次培训的创建集体视同放弃本年度创建资格。在培训中各创建单位负责人需准备创建工作交流材料,每个人交流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过程中的经验、体会。未尽事宜,请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吴佳薇,联系电话:82213218。 附:1.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 2.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 3.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 4.培训班课程安排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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