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字体:[ ]


关于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

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

为提升我区“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优秀青年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和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25(其中“青年文明号”培训为期一天,“青少年维权岗”培训为期半天)

2.培训地点:区青少年妇幼活动中心2311教室

3.报到时间:11月25上午8:45前

二、培训对象

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业务负责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负责人(创建集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志愿服务通识、团属网站及新媒体运用、网评知识;创建业务知识;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等。

四、有关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业务培训,是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创建集体业务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将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3)于11月21上午下班前报团区委工农青年部。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虞区青文办[2014]4号)要求,不参加次培训的创建集体视同放弃本年度创建资格。未尽事宜,请与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钱晓婧,联系电话:82188843。

2. 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培训,是指导各单位规范化创造性地开展争创工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的必要环节。请有关团组织按要求及时通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将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3)于11月21上午下班前报团区委办公室,不参加次培训的创建集体视同放弃本年度创建资格。在培训中各创建单位负责人需准备创建工作交流材料,每个人交流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主要介绍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过程中的经验、体会。未尽事宜,请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吴佳薇,联系电话:82213218。

附:1.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

2.区“青少年维权岗”争创集体

    3.培训班参训人员回执

    4.培训班课程安排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4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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