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4字体:[ ]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

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着力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弘扬文明新风、创先争优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助推“四个上虞”建设,现就做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731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规模标准: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参与创建。规模较小的单位(总人数不超过50人)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人数下限要求)。

2.年龄标准:创建单位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须占60%以上,号长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

3.评价标准

1)遵纪守法: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工作实绩: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区、全市乃至全省同行业(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3)创建实践: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4)团建基础: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已建团的,要联系和帮助一家有业务往来、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建立团组织,并联合开展活动1次以上。

5)社会影响:全体成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贡献社会,本单位、周围公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评价较高。

6)人才培养:为青年个人发展搭建平台,积极开展“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系统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60%的青年成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岗位能手。

7)号长带头:青年文明号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领青年创先争优。

8)除外条件:凡出现下列情形者,不得评为“青年文明号”:本集体或成员有违法、违纪及违反政策现象的;‚在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ƒ被舆论曝光、受群众检举,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集体的团组织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不合格的;创建集体负责人未参加“青年文明号”创建业务培训班的。

三、申报及考评程序

1.申报、公示。创建集体实行自主申报,填写《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和《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2),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区直团组织要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集体进行把关。申报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上虞区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82188843)进行至少15天的自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间凡出现投诉、举报情况并查实的,将取消创建和命名表彰资格。

2.初评、汇总。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根据区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确定申报对象后填写《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汇总表》(附件5),报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初审、培训。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上报的申报集体进行审核,提出拟列为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名单,举办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青年文明号”认定、命名的必要条件。

4.考核、命名。经过创建,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将组织考核组对新申报集体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通过后,将在“上虞共青团”网站上对拟命名的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予以公示。对公示完毕无异议的创建集体,将予以命名表彰,并发放区级“青年文明号”铜牌。

四、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在推荐时,要特别注重发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餐饮、中介服务(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美容、金融证券、生产企业等行业中的一线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积极参与创建。要在传统以单个单位为依托争创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在综合市场、商贸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探索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在同一功能区,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3家(含)以上创建集体可以联合申报区级“青年文明号联创示范区”(附件4;创建成功后,对各创建集体分别授予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对功能区所属的区直团组织颁发“青年文明号联创示范区”铜牌,并在年底考核中酌情加分。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推荐申报1个“青年文明号联创示范区”。

2.为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的品牌效应,全面展示创建集体的工作动态和青年风貌,凡申报2014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集体要积极参与到所属区域内的“双网互动”团建工作,其中在城市街道的创建集体还要参与所属街道的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主动到街道团委报到,积极承担相应工作;同时,各创建集体要开通腾讯微博,及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上虞共青团(腾讯微博),要求每月至少组织1次活动,微博发布及更新情况将作为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好《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附件1)和《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请于2014731日前报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团区委内)。

未尽事宜,请与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钱晓婧,联系电话:82188843QQ240388262

附件:1.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

2.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3.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公示(样本)

4.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联创示范区”申报表

5.2014年度上虞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汇总表

           

                    上虞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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