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11-23字体:[ ]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青少年,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适应上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为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建功立业。

3.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关心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调查研究本市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区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区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实施有关法规;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本区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

4.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5.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6.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做好团委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7.做好区委、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本级决算、所属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和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决算。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747.7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4.44万元,占总收入99.5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4.87万元),占总收入59.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257.56 万元,占总收入 34.44%;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8.83万元,占总收入3.86%;其他收入12.37万元,占总收入 1.65%。上年结转收入3.31万元,占总收入 0.44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747.2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92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6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 万元、其他支出44.87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7.2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36 万元,项目支出338.69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87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01.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类)29(款)01(项)事务140.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人员基本支出。
    2.201(类)29(款)02(项)事务8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项目支出。

3.201(类)29(款)50(项)事务139.33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和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基本支出

4.201(类)29(款)99(项)事务 18.64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和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项目支出
    5.201(类)33(款)99(项)事务6.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6.201(类)36(款)99(项)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7.206(类)08(款)99(项)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8.207(类)01(款)99(项)事务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9.207(类)99(款)99(项)事务2.96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10.216(类)99(款)99(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11.229(类)60(款)04(项)事务44.87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承担上级项目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参观团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参观团餐费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5人次,共 0.6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本级及区青少年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58万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节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团区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团区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五四纪念活动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3万元,实际支出 13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五四”青年节是广大团员青年的重大节日,也是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的重要契机。2015年是五四运动96周年,项目重点考虑五四纪念大会,号召全区青年学习五四精神,在纪念大会上表彰了一大批杰出青年代表,并在五四活动期间,在全区乡镇街道组织了内容丰富的各类便民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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