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3-27字体:[ ]


各乡镇(街道)团委、区直各单位和学校团组织、有关企业团组织,区少工委办公室、区青少年宫、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2017年,我区各级团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和上级团委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团的基本职能,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助推上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为进一步激励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表彰百官街道团委等10个先进团(工)委、上虞区百官中学团总支等62个先进基层团组织、董益菠等58名优秀团干部和陈丹斐等109名优秀团员。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中作出表率。同时,希望各单位做好先进表彰工作,号召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努力推动我区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附件:1.201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2.2017年度绍兴市级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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